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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榆林市委党校关于征集校史资料的公告
点击数:23298 发表时间:2021-09-22     字号: |大+  

为了全面、准确地反映市委党校自1934年办学八十多年以来建设和发展的历史,展示我校弦歌不辍、自强不息的创业历程,更好地宣传师生、校友的光辉业绩,增强师生爱校情怀,发挥校史文化资政育人功能,进一步推动我校新时期奋斗目标的实现。学校决定:2021年启动校史编撰工作,现就征集校史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(一)自1934年以来,学校发展各时期校领导、知名学者的个人照片、聘任书、证书及获奖材料等文件材料,包括其撰写、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、工作笔记、日记、教案、手稿、信函以及照片和使用过的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。

(二)学校师生和校友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(包括社会活动、学术活动、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)形成的文档(聘书、奖状、代表证、证书、通知等)实物(奖品、纪念品)和照片、声像资料等。

(三)反映学校各时期师生员工学习、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、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出版物、印刷品、读书学习笔记、宣传资料、校报、票证(如早期的学生证、借书证等)。

(四)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,毕业证、毕业合影照片、同学录、纪念册、师生间赠言题录等实物和照片。

(五)反映学校各时期风貌的照片、匾额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;学校各时期使用过的印章、校徽、纪念章、袖套、袖章等实物和照片。

(六)学校建设、教研成果及保障办学条件的相关资料、照片、实物(包括专著、教材、教案、教具、设备、产品、获奖证书、专利证书等)。

(七)上级领导、社会知名人士来校参观或讲演的资料、文稿、题词、纪念品、音像资料等。

(八)知名校友的自传、先进事迹介绍、相关资料和实物。

(九)与其他单位机构交流合作的资料、实物。

(十)县级以上媒体报道学校的重要事件、活动、人物的报刊、杂志、照片、音像等特色资料。

(十一)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和实物。

二、征集方式

(一)捐赠。凡属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物品,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,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;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,学校将无偿提供方便。

(二)复制。对特别珍贵的资料、实物,学校办公室可代为复制、翻拍进行展示。

(三)文字或口头提供。拟撰写或已撰写本人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、学习或生活场景的文章、著作,可以纸质或电子稿方式寄给学校办公室。

三、征集时间

(一)集中征集时间:2021 9月—202112月。

(二)长期接受全校师生、离退休教职工、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赠史料。

四、征集说明

(一)学校高度重视,大力宣传组织,学校办公室和工会收集好本单位曾经使用过或保存好的校史资料、实物。

(二)热情接受个人捐赠。欢迎上门捐赠校史资料及实物。若因寄送不便,可电话联系,学校派专人登门接受捐赠。

(三)欢迎提供重要线索。征集史料期间,恳请广大师生及各界校友主动与学校联系,或提供重要征集线索,或就史料征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部门:市委党校办公室

联系人:任靖廷 13325404792

联系电话:09123282290

电子邮箱:472641170@qq.com

 

 

中共榆林市委党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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