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、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,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;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,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;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。
陕西省委在贯彻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要求基础上,结合目前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的“不善为”、“不想为”、“不敢为”的现状,推动建立鼓励激励、容错纠错、能上能下的“三项机制”,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。这三项机制分别为《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(试行)》、《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(试行)》、《陕西省党政干部能上能下办法(试行)》。
一、“三项机制”出台的时代背景
十八大以来,我党以反“四风”、反腐败,“打老虎、拍苍蝇”,正党风、转作风为立足点,以从严管理干部为手段,逐渐打破少数干部的特权行为,封杀其“灰色收入”,致使干部队伍中一些人的思想困惑增多,做工作干事情动力不足、积极性不高,出现了廉而不为、廉而不勤、懒政怠政等问题。
对于陕西来说,在经济社会发展下行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下,面对省内存在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,关中、陕北、陕南三大区域发展不够协调,资源环境制约日趋凸显,创新发展驱动不足,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等问题和差距,究竟如何来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、贯彻落实中央“五大发展理念”?如何在新的一轮竞争中,实现习总书记对陕西提出的“追赶超越”定位和“五个扎实”要求?
要解决这些问题,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引领作用。唯有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苦干加实干,打造出作风过硬、充满激情、奋力拼搏的队伍,并以务实、管用、有力的制度机制来作为保障,才能推进工作顺利进行。“‘三项机制’正是这样一个应运而生的制度体系,激励机制是前提,容错机制是保障,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,三者相辅相成、有机统一。”
二、深入推进“三项机制”的几点思考
“鼓励激励、容错纠错、能上能下”的三项机制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,归根结底就是使干部行为价值得到肯定,在思想情感、经济待遇、政治前途等方面得到认可,充分激发和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。
长时间以来,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,始终把制度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。习近平总书记说,“从严治党靠教育,也靠制度,二者一柔一刚,要同向发力、同时发力。”而“三项机制”的出台,体现了省委从不同角度对干部工作情况进行顶层设计,刚柔并重、宽严相济。
(一)筑牢思想基础。面对复杂形势、解决复杂问题,不断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,仅靠思想政治教育远远不够,必要的、正向的褒奖和鼓励不可或缺。鼓励激励,把个人思想认识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,给干部干事创业注入强劲动力,让能干事、会干事、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励,物质上得奖励,政治上有提升,从而使每个干部都具有忠诚的事业心、强烈的荣誉感和高度的责任感。
“三项机制”引导党员干部在本职工作中,正确把握好自己,解决好“为了谁、依靠谁、我是谁”的问题,可以正确对待职务调整,正确对待进退留转,正确对待个人利益。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,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。从思想上关心干部,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,在他们处于顺境时,经常提醒、戒骄戒躁;遇到困难和挫折时,给予热情帮助、积极鼓励;受到不公正对待时,敢于说公道话,维护正义。坚持从生活上关心干部,帮助干部解决实际问题,解决后顾之忧,保证干部心无旁骛地开展工作。
(二)激发政治活力。“三项机制”树立正确用人导向,破除论资排辈、“官位”终身制等。鼓励激励就是要通过树标杆、给实惠、给位子等措施,让干部精神抖擞、干劲十足,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;要树立“注重品行、科学发展、崇尚实干、重视基层、鼓励创新、群众公认”的用人导向,从基层培养、选拔领导干部,让想干事的有机会、能干事的有舞台、干成事的有位子。
加大干部交流力度,扩大交流范围,形成机关与基层双向交流、重要岗位定期交流、同一职位任职时间长的轮岗交流的良性循环。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,人人想干事,就会有更多的人来干事;人人都干事,我们的事业就会越干越好。
(三)提高经济待遇。近年来,国家数次提高干部工资待遇,但总体来看,基层干部经济待遇与经济发展、GDP增长的幅度还不匹配。因此,鼓励激励还需坚持“精神激励与相关奖励、物质帮扶相结合”,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,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经济待遇增长机制,对干部产生足够的吸引力。应加快推进现行工资制度改革,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统筹解决好“干与不干一个样”、“干多干少一个样”、“干好干坏一个样”的问题;完善福利待遇政策,采取职务与级别相分离的方式,解决好干部经济待遇;对表现优秀、任职达一定年限的干部,出台享受上一职级工资待遇的政策规定,并对服务于一线的干部适当增发特别补助津贴。
(四)科学设定目标。行政机关党务政务工作内容繁杂,专业性比较强,要充分发挥和显现目标激励的作用,科学制定指标体系,结合实际细化量化,形成一个完整的目标连锁体系,科学设定激励和容错规定目标,让干部围绕大目标奋斗,分小阶段实现;统筹考评项目,精减评比活动,特别是对“一票否决”、黄红牌警告考评项目,应逐项进行评估,注重对目标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,为干部“能上能下”提供基准依据,进一步增强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信心,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。
三、“三项机制”的现实意义
“不忘初心,回归本真,方能致远。”对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,我们的初心、本真,就是为人民服务,要勤勉尽责、敢于担当,善始善终。“三项机制”体现出省委对“能者上、错者容、庸者下”的态度,无疑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回归干事创业的职业本真。
建立“三项机制”,突出了鼓励激励,更好地体现出严中有爱、宽严相济、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,是对党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,对干部人事制度的一次再完善。建立“三项机制”,就是着眼于把明规矩立起来、挺在前,一方面要求干部自觉履职、严以用权,决不能胡乱作为;另一方面鼓励干部放开手脚、大胆干事,决不能毫无作为。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曾指出,“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,看准了的,就大胆地试、大胆地闯。……,对的就坚持,不对的赶快改,新问题出来抓紧解决。”也就是说,容许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出错、纠错、解决,才能推动社会事业发展。“三项机制”,他们三者之间相互衔接、相互配套,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、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。全面把握“三项机制”的制定背景和核心要求,扎实解决干部队伍动力不强、活力不足、压力不够等问题,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。简言之,就是“能者上、‘错者’容、庸者下”。
(一)解决干部队伍动力不强的问题
鼓励激励机制是激发干部活力的“动力源”。省委在原有奖励激励办法的基础上,进一步细化条款、丰富内容、加大力度,提高含金量和激励性,给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不强注入强劲动力,让能干事、会干事、干成事的干部在精神上受鼓舞、物质上得奖励、政治上有提升。
通过大力树立典型进行表彰学习,政治上重用干部,对每年评选的优秀干部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部门,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、提拔重用,即为精神奖励。所谓物质上奖励就是巧用目标责任考核和争资引项奖金,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发放。特别是对那些熟悉经济旅游、会抓项目、懂管理、发展成效突出的干部要重用。使得队伍上下形成了能干事、会干事的氛围。尤其是对“真干事者”给待遇、给名分,对“为官尽责”者要重用,让“为官不为”者难过关。
(二)解决干部活力不足的问题
建立容错纠错机制,就是要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不足的问题。对想干事、敢干事的干部来说,允许失败、宽容失误是最大的支持;尤其是对那些思路清、方法活、敢干事、能干事的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失误和偏差,用宽容失误、纠正偏差、鼓励探索等方式保护他们的积极性,让干事创业的干部打消顾虑,引导广大干部立足岗位,忠诚履职,主动作为。通过准确把握、分析比较、区别层次,力求做到全面衡量、辩证客观,真正把那些为民谋事、踏实干事、成绩卓著的好班子考核出来,真正使德才兼备、埋头苦干、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,让工作不力、“庸懒散”的班子和干部难以生存,做到考中要害、评出实效,让吃苦的人吃香,让有为的人有位。
容错纠错关键在“容”,可以让干劲十足者放下包袱、轻装上阵,让勇于担当者迎难而上,让实心干事者不气馁、不懈怠,认真履职;从而解除干部的后顾之忧,最大限度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。
(三)解决压力不够的问题
能者上、庸者下。落实能上能下机制,就是要重点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压力不够的问题,树立让平庸者下、让失职者下、让不适应者下的鲜明导向,对于“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”、“不作为不干事”等行为进行教育引导。让有本事、作风硬、善作为的干部有施展拳脚的舞台,对不适应新常态、履职不力、工作平庸的干部让位让道。对浑浑噩噩、碌碌无为,干事劲头不足、进取意识不强,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干部进行调整;对履职不力、工作滞后,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;对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、不会为、不善为、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。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、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问责,既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,又追究领导责任。
在能上能下机制中,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《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》规定,保持头脑清醒,明白自己的命运抓在自己手中,“上”时不骄不躁、朝气蓬勃,“下”时心无芥蒂、心悦诚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