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我省“十三五”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是什么?
答: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》的实施意见(陕发〔2015〕20号)明确,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、不愁穿,义务教育、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;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,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;确保现行省级标准下全部贫困人口脱贫,5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全部脱贫摘帽;到2018年,延安市率先在革命老区实现整体脱贫。
2.我省脱贫攻坚“十项铁规”指什么?
答:脱贫攻坚“十项铁规”指,主官必须主责、主官必须解剖麻雀、干部必须配硬、标准必须严格、考评必须严格、过程必须记实、信息必须公开、暗访必须常态、监督必须有力、奖罚必须分明。
3.全省扶贫对象认定的原则是什么?
答:严格标准、全员纳入。实事求是地核实贫困户及其家庭人口,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,将不符合标准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剔除。
4.全省数据清洗的主要任务是什么?
答:完善台账、全面清洗。按照国家和我省建档立卡指标要求,逐户建立纸质台账和电子台账,核实弄准贫困村、贫困户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。
5.我省贫困户识别认定标准是什么?
答:根据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和“两不愁、三保障”等指标能够达标认定。省级扶贫标准为3015元(2010年2500元不变价),国家扶贫标准为2855元(2010年2300元不变价)。“两不愁、三保障”即吃穿不愁(包括安全饮用水),义务教育、基本医疗、住房安全有保障。
6.贫困人口识别程序是什么?
答: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全省扶贫对象核实及数据清洗工作方案(试行)》的通知(陕扶办发〔2017〕18号)明确,贫困人口识别程序为:①农户申请;②村委会、“第一书记”和驻村工作队入户核实;③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;④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;⑤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、确定;⑥乡镇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;⑦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复审确认;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