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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委第四督查组来榆督查
点击数:4245 发表时间:2020-12-24     字号: |大+  

1222日—23日,省委第四督查组一行5人来榆林,就市委、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和全国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长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。

22日上午,督查组一行在榆林市开展督查工作,市委副书记、党校校长杜寿平陪同督查并出席汇报会,市委办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委统战部、市委编办,市政府办、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市人社局、市住建局有关人员及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全体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督查汇报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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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开督查汇报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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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委督查专员徐小宁讲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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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副书记、党校校长杜寿平主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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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常务副校(院)长彭树旺汇报工作

会上,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常务副校(院)长彭树旺从党委重视、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和全国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长会议精神情况、亮点工作等方面向督查组作了详细汇报。

省委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、查阅资料、听取汇报等形式,对市委、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和全国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长会议精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,并结合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实际,提出了指导性意见,希望市委、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重大意义,全面贯彻党校姓党原则,牢固树立四个意识,一切教学活动、科研活动、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,遵循党的政治路线,切实提高教学质量、科研咨政水平,充分发挥党校的智库作用,推动党校工作再上新台阶。

杜寿平表示,市委、市委党校(行政学院)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,提高政治站位,对标对表,不遮不掩,实事求是,力争通过督查工作,抓好落实、提升质量、拔高水平。下一步,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,市委、市委党校、有关县市区委和县市区委党校要专题研究方案,采取有效措施,高标准抓整改,严要求抓落实,制定出详细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要求,把整改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、落实到领导。充分运用督查成果,进一步完善制度,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制度体系,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工作,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确保《条例》和全国、全省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长会精神和在榆林切实得到贯彻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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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地查看办学基础设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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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阅资料

22日下午至23日,督查组一行深入米脂县、靖边县,对县委、县委党校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和全国党校(行政学院)校(院)长会议情况进行督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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